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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待遇享受核准手续

发布时间:2008-06-26访问次数: 字体:【

办事机构

余姚市农村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

申报条件

1、已参加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且持有《养老保障手册》;按规定已足额缴纳养老保障费;

2、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

办理所需证件

本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

办理流程

参保人员到达待遇享受年龄的当月15日之前由参保单位持应提交的资料向所在乡镇(街道、开发区)劳动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提出申请;经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初审后,报市经办机构办理享受养老保障待遇核准手续;经市经办机构核准后,发给《待遇核准单》,并为其办理银行储蓄存折,从办理手续的次月起发给养老保障待遇。

收费标准及依据

 

提交材料

1、《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待遇享受核准表》一份;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一份;

3、本人近期一吋免冠正面照片一张;

4、本人《宁波市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手册》。

办理地点

余姚市兰江街道大黄桥南路40

办理期限

 

工作时间

法定工作时间

咨询电话

62726627

责任股室

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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