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
用户名: 密 码: 办公登录 邮箱登录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最新政策资讯
政策法规库
热点话题
职工维权问答
   
首页
政策法规职工维权问答
 
生育保险有关政策问答

发布时间:2008-06-26访问次数: 字体:【


    一、什么是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是指通过国家立法,在女职工因生育而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给予生活保障和医疗补偿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余姚市人民政府于2007年4月24日印发了《余姚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自2007年5月1日起实施。
   
    二、《暂行办法》规定,哪些单位应参加生育保险?
    在余姚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暂行办法》规定参加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并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
   
    三、生育保险费如何缴纳?职工本人是否应缴费?
    参加生育保险的用人单位以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作为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缴费基数,按照0.8%的比例按月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缴费比例可根据生育保险基金收支平衡情况,由政府适时予以调整。
    用人单位应当在申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同时,按月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生育保险费,具体申报办法与申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办法相同。申报手续办理在劳动大楼一楼东厅。
   
    四、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一)职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所在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其参加了生育保险并履行了缴费义务,且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满6个月;
    (二)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的,范围包括: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第一胎子女的;
    2、符合再生育一胎子女条件并经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的;
    3、符合1、2项生育条件但妊娠后流产(引产)的。
    (三)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实施计划生育手续的。
   
    五、用人单位为职工缴费满6个月后可不再缴费吗?
    用人单位为职工缴费满6个月仅是职工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最低条件要求,而并非只要用人单位为职工缴费满6个月即可不再继续缴费。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是指用人单位必须为在职职工连续不间断缴费。如用人单位为职工缴费满6个月,但在职职工仍然在职的情况下中断为其缴费,则属未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职工生育后,其生育相关费用不能纳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而由用人单位支付。
   
    六、生育保险待遇包括哪些项目?

    (一)生育津贴;
    (二)生育医疗费用;
    (三)计划生育手术费用。
   
    七、生育津贴按什么标准计发?
    生育津贴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和《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规定的产假期限,按照本人生育时的缴费基数全额计发。具体标准如下:
    (一)正常分娩按3个月计发。难产实施剖宫手术的增发0.5个月;多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发0.5个月。
    (二)妊娠三个月内自然(人工)流产的按1个月计发;
    (三)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或人工引产的按1.7个月计发。
    (四)7个月以上早产或超期分娩的按第(一)项规定标准计发。
   
    八、生育女职工如何享受生育津贴?
    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标准和职工产假期限预发生育津贴,产假期满后,再由社保经办机构按标准结算给用人单位。女职工在享受生育津贴后不再享受产假工资,但如果生育职工享受的生育津贴低于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应发产假期间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九、国家对于女职工的产假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和《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对女职工产假期限作了如下规定:
    正常分娩为90天,难产实施剖宫手术的增加15天;难产实施助产手术的增加7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一个婴儿增加5天;妊娠3个月以内自然(人工)流产的为20—30天;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或人工引产的为50天;7个月以上早产或者超期分娩的,按正常分娩对待。
   
    十、生育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社会保险费如何缴纳?
    女职工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规定为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应由职工个人缴纳部分仍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十一、生育医疗费的补偿定额标准是多少?
    生育医疗费用由生育基金按照定额标准进行一次性补偿,超出定额部分生育保险基金不再支付。补偿定额标准:
    (一)正常阴道分娩2200元;
    (二)剖宫产术4200元。
    补偿标准享受时,须扣除政府补贴。
   
    十二、生育医疗费用如何结算?
    女职工产假期满后30日内,由用人单位经办人持本人和生育女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孩生殖健康证》或《再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生育医疗费用票据、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和《生育保险待遇结算表》到劳动大楼一楼东厅9号窗口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结算手续。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按规定拨付定额生育医疗费及生育津贴。
   
    十三、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包括哪些项目?补偿定额标准是多少?
    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包括因实行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术、流产术(含药物流产)、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补偿定额标准见下表。
    职工计划生育手术项目结算定额标准表

序号

计划生育手术项目

结算定额标准

1

放、取宫内节育器

100

2

取残环、嵌顿环

150

3

皮下埋植术

100

4

取出皮下埋植术

50

5

早期妊娠门诊流产(10周内)

150

早期妊娠住院流产(10-14周内)

300

早期妊娠住院引产(12-28周内)

1500

6

药物(自然)流产

150

7

输卵管结扎术

900

8

输精管结扎术

500

9

输卵管吻合术

4000

10

输精管吻合术

2800


    
    十四、计划生育手术费如何结算?
    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职工,在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后30日内,由用人单位持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计划生育手术证明》、《生育保险待遇结算表》、手术费用票据及清单到劳动大楼一楼东厅9号窗口办理结算手续。属自费等超出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用,生育基金不予支付。

    十五、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如何选择确定?
    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服务机构由社保经办机构在医保定点服务机构范围内选择。生育职工可根据需要就近选择1-2家定点医疗机构(产前检查、分娩、产后检查)就医。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职工,可就近选择1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十六、职工在外地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如何办理就医和结算手续?
    职工因工作等原因确需在本市以外的医疗机构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应由用人单位持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外地就医申请表》,向社保经办机构(劳动大楼四楼417室)提出外地就医申请,经核准后,可在外地医疗机构(限公立医院)就医。
    职工在外地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先由个人垫付。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医疗终结后30日内,由用人单位经办人持本人和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孩生殖健康证》或《再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计划生育手术证明》、《生育保险待遇结算表》、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生育医疗费用票据等原始资料,到劳动大楼一楼东厅9号窗口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结算手续。

    十七、本市城镇失业女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定额补偿待遇必须符合哪些条件?
    (一)失业前最后用人单位已按规定参加了我市生育保险,并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满6个月以上的;
    失业前变换用人单位且未间断缴费的,变换前后用人单位为其缴费的期限可连续计算。
    (二)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限内或者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满后失业期间生育子女的。

    十八、本市城镇失业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如何补偿?
    符合享受条件的失业女职工生育后,可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定额补偿,补偿定额标准与在职生育职工相同。具体按下列办法办理补偿手续。
    (一)提供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余姚市失业职工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孩生殖健康证》或《再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生育医疗费用票据、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二)生育医疗终结后90日内,由所在乡镇(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或者本人到劳动大楼一楼东厅9号窗口申领生育医疗费用定额补偿。

    十九、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生育及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后,如何享受相应待遇?
    按《暂行办法》规定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于用人单位原因没有参加的,或者已按规定参加了生育保险,但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不满6个月的,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参照《暂行办法》规定支付。
   
   
    经办部门:余姚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
    地址:余姚市保庆路128号劳动大楼四楼
    电话:62702686    62703290
   
   

 
     

关于本站 | 常见问题 | 网站声明 | 隐私声明 | 网站帮助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主办:余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承办:余姚市劳动保障信息中心 浙ICP备05071308号
地址:余姚市保庆路128号 电话:0574-62739102 您是第 4975 位访问者
版权所有: 2006-2010 余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网管信箱:ldbzj@yy.gov.cn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