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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姚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问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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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08-06-19 | 访问次数: | | 字体:【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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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对象有哪些? 答:包括了我市城镇老年居民、未成年人和学生、劳动年龄段内的非从业人员,还包括了在该市中专、职高和技校就读的市外非农户籍学生和在其他各类学校(幼儿园)就读且其父母一方已参加该市职工养老或医疗保险的市外非农户籍学生和婴幼儿。
二、如何办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手续? 参保对象办理手续时,应先填写《余姚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籍证明)、户口薄、近期1寸免冠照二张,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参保手续,其中市外非农户籍学生(婴幼儿)参保登记手续由所在学校(幼儿园)办理。
三、参保人员如何缴纳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答:老年居民400元,其中财政补贴200元;未成年人和学生230元,其中财政补贴165元;劳动年龄段内的非从业人员400元,其中财政补贴100元。对持有低保证、困难救助证及二级以上残疾证的人员,全额由财政负责解决。
四、中断或逾期未缴的,如何享受医保待遇? 答: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按年缴费,每年的10月1日至12月20日为缴费期,次年享受,参保对象在规定缴费期过后要求参保,其医疗保险费必须按全年标准缴纳,医疗保险待遇从缴费次月起的6个月后享受,享受至该参保医保年度末。参保人员缴费后中(终)止本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的,其所缴的费用不再退还。
五、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如何? 参保人员住院和特殊病种门诊(不计起付标准)医疗费由医保基金和个人共同支付的最高限额为8万元,可补偿近5万元,其中未成年人和学生的补偿比例在上述基础上,再提高15个百分点;参保人员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门诊医疗费,基金支付20%,年度内每人最高补助600元;参保人员年度内符合规定的住院和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8万元以上,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由基金补助50%,最高补助额2万元。
其他事项参照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政策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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