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余姚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案件投诉指南 |
|
|
| 发布时间:2008-06-12 | 访问次数: | | 字体:【大 中 小】 |
|
|
办事机构 |
余姚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
|
申报条件 |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
|
办理所需证件 |
身份证(暂住证) |
|
办理流程 |
自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决定是否受理,并于受理之日起立案查处,立案查处的案件,在六十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5个工作日。 |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免费 |
|
提交材料 |
投诉人须持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如实提供姓名、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投诉人须明确提供被投诉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及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过程、结果,以及必要的证据材料和投诉请求事项。 |
|
办理地点 |
保庆路126号一楼大厅 |
|
办理期限 |
60个工作日 |
|
工作时间 |
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 |
|
咨询电话 |
0574—62709050 |
|
责任股室 |
案件受理室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