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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案件投诉指南

发布时间:2008-06-12访问次数: 字体:【

办事机构

余姚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申报条件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办理所需证件

身份证(暂住证)

办理流程

自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决定是否受理,并于受理之日起立案查处,立案查处的案件,在六十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费

提交材料

投诉人须持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如实提供姓名、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投诉人须明确提供被投诉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及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过程、结果,以及必要的证据材料和投诉请求事项。

办理地点

保庆路126号一楼大厅

办理期限

60个工作日

工作时间

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

咨询电话

057462709050

责任股室

案件受理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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